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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记者 张阳 刘建伟)11月22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长江流域法院、检察院履行职能、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工作情况。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吴良智透露,该省在33起涉林案件中引入“林业碳汇+生态正义”机制,累计减少碳排放超万吨。
吴良智重点介绍了三个典型案例。在宜昌市一起涉及生态破坏的公益诉讼案件中,法院指示被告企业购买等值的“碳碳票”履行赔偿责任,这一机制在宜昌推广,成为宜昌市可复制的样本。实现国家“双碳”目标。
在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某县水利部门因未依法履行水土流失监管职责被起诉后,司法机关持续跟踪督办,推动当地合作社依托农产品地理标志优势开发80亩茶园,带动周边200余户农民年增收100万元以上,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转型。
刑事审判方面,武汉市江夏区非法采矿案,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探索“生态修复+产业引进”模式,将受损矿区改造为包含科普旅游在内的综合培训区。 ca旅游储备显着增加,年接待游客超过2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到800万元。
关于拓展司法服务,吴良智介绍,湖北法院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办理环境投资案件的全过程,持续监督恢复性实施情况。今年,我们推出了司法环保(修复)领域4条旅游专线,构建“法律护航+生态修复+文化旅游发展”的绿色发展新模式,发布了首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修复项目,扩大修复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这三个案件来自湖北民事、行政、刑事审判的不同领域,全面展示了代表生态产品价值改变的路径。”生态农业、生态金融、生态旅游。也明确勾勒出湖北法院以严格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服务绿色发展的决心。”吴良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转变“两山”观念实践,为长江流域高水平保护提供坚定司法保障。 Copyright © 2024-2026 718吃瓜爆料-718娱乐吃瓜网-娱乐718吃瓜地址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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