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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消费者会合理利用政府或平台推出的补贴政策来获得一些消费折扣。这在餐饮消费领域很常见。当消费者使用优惠券时,商家获得了更多的客流量,同时也是补贴政策的受益者。但如果经营者通过虚构订单、虚假书写等方式以低廉甚至零成本从政府或平台获取消费券补贴,这种“羊毛出在”的行为距离犯罪还有多远? pagkonsumo餐饮发放“乐拼上海”优惠券,是上海推广家庭式、场景式、实验性消费,引导消费者进店购物、聚集名气、活跃环境的举措。乘2025年“乐品商以“海”点券为例,折扣为购物满300元立减90元,购物满500元立减180元,购物满1000元立减400元。根据规则,参与本次活动的商户,消费者提取消费券后,实际支付金额与消费券面值将按原路径引导,入场时间不变,原本是扶持企业、惠及民生的好事,却被善意的政府补贴变成了牟取暴利的工具。前不久,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餐馆员工串通冒充800余张“乐拼上海”消费券的诈骗案提起公诉。期间,徐某等人共骗取补贴资金24万余元。马业文表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涉案人员从区域经理到门店经理再到门店员工,均采用了自行抢购消费券的方式,然后从二手平台购买消费券。他们在自己的店里收集了相应的消费金额,然后下了错误的订单。这使得消费券并没有真正进入消费交易领域,而只是用于兑现。本来应该促进消费的钱最终流入了个人的口袋。按照消费券的正常使用流程,消费者在店内就餐结账后,用POS机扫描支付码即可自动减额。对于印刷错误,首先伪造“顾客点餐单”,然后向店长、主管或前台提供信息厨房不提供食物,直接使用消费券结账。换句话说,餐厅获得政府补贴,但不带来税收运营成本。使用消费券的次日,涉案财务人员将钱从公司账户转出,再由店长分发给使用消费券的员工。通过这种操作方式,预付的钱就被去掉了。就消费钱而言,每人每单可盈利125-150元。 9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法庭审理过程中,四名被告均全额归还了赃款。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马业文进一步解释本案被告人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侵犯的是国家财产。马业文表示,庭审过程中,所有被告人也提到,他们认为这是一种“羊毛出在羊毛”的行为,但在某些情况下,“羊毛出在羊毛”实际上是一种欺诈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最关键的一点是是否进行了真实的交易。双方门店从业人员领取消费券、点餐、配送、享用同一种食品后,在自己的门店实际进行购买的,不构成犯罪;但如果他们利用餐厅的资质参加活动进行虚假交易并事后套现,就构成诈骗,因为诈骗者的目的就是制造真相,欺骗他人。从社会危害来看,国家发放这些消费券的目的是为了刺激经济y。这是为了真正吸引消费者消费,而不是通过某种方式向个人或企业提供一些私人补偿。除了政府补贴外,近年来,通过各大电商平台发放消费券的热潮也愈演愈烈。某电商平台针对线下商家推出了套餐补贴活动。消费者购买特定套餐可享受补贴折扣,平台承担差价。曾先生经营的餐厅参与了补贴活动。一段时间后,他发现了平台的一个“漏洞”——写订单进行虚假消费,不仅能零成本获得平台补贴,还能拉升销售数据,可谓“一石二鸟”。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周为民表示,自2023年9月起,曾某曾要求员工、熟人购买该店的产品。饭菜直接写下来,没有实际消费,以此来打破平台的补贴。周卫民介绍,曾某的小规模诈骗行为未被平台察觉后,逐渐演变为聘请“黄牛”大规模“诈骗”,短短几个月就挪用了20万余元。 2024年10月,该电商平台通过追踪数据发现异常交易并报警。曾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利用虚构的交易事实,对平台进行诈骗,以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数额巨大。综合考虑后,曾某投案自首,主动认罪并接受处罚,向电商平台退款并获得宽恕,并预付货款。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与国际泳联相比本应用于真实消费环境的资金,平台支持的“羊毛”收取也是一种违法的诈骗行为。周卫民表示,电商平台设立的补贴资金是平台为促进实体消费、惠及消费者而投入的合法财产,归属明确。本案中,被告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网上交易订单、已完成交易等方式,故意捏造事实、隐瞒真相,平台陷入资产处置纠纷,并据此纠纷发放补贴。该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周卫民特别提醒,即使单次诈骗涉案金额较小,仍构成民事诈骗,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合计金额达到诈骗罪法定标准,即可构成刑事犯罪,应当携带相应的信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款等处罚。主编:张炬 发言时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Copyright © 2024-2026 718吃瓜爆料-718娱乐吃瓜网-娱乐718吃瓜地址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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